福建:17家被巡视地区和省属企业集中公布整改情况
2015-12-08 14:47: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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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8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报道,福州市处理“为官不为”131人次(单位),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2人;福建中旅集团为领导班子成员异地干部违规发放的住房补贴被取消……日前,福建省2015年第二轮巡视17个被巡视地方及省属企业巡视整改情况在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福建省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省委巡视组对福州、厦门、莆田、龙岩等4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云霄、诏安、南安、德化、建阳、武夷山、霞浦、寿宁等8个县(市、区),以及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旅集团公司、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省属企业开展了巡视。8月下旬,省委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地方、企业反馈了巡视情况,要求巡视意见反馈后两个月内报送巡视整改情况。反馈的问题主要包括: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尚未形成;个别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造成国有企业资产严重流失;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执行干部工作政策不够严格,个别市直单位违规推荐、调整干部,档案管理混乱等。 各被巡视地方和企业对照问题清单一一落实整改。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被巡视地方和企业通过召开会议部署、签订责任状、实施“一案双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认真履行职责,种好“责任田”。福州市建立“提醒预警、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三项机制,对问责案件“零处分”的县(市)区和“零问责”的市直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党委和纪委履责不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倒逼责任落实,有10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莆田市开展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招标及标后监管工作。平潭综合实验区通过自查自纠,发现59个项目345个问题,已整改339个。 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存在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得到持续整改。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下发通知,纠正省汽车销售公司10名原高管违规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问题,要求退回公款。南平建阳区对全区公车配置及使用情况进行再摸底再排查,43辆违规超标超编车辆已退回9辆,封存17辆,拍卖17辆,对顶风违纪使用公车和以下属单位名义违规购置公车的水吉镇党委书记刘育春、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局长陈建竞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并免去刘育春水吉镇党委书记职务,处分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 针对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被巡视地方和单位也纷纷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厦门市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高职低配”的市直31家单位51名干部做到立整立改,目前已有10家单位涉及“高职低配”使用职数的13人得到消化。同时,建立台账,逐步缩减正、副处级领导职数的调剂面。诏安县针对个别单位“近亲繁殖”问题,深入开展摸排整改,对存在违反《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16人进行岗位调整。同时,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结合该县实际,出台制定岗位和工作回避规定,坚决从制度层面杜绝“近亲繁殖”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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