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科教文卫 > 正文

“公共图书馆法”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将催生中国式“卡耐基图书馆”

2015-12-14 10:29: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高校:

图书馆较少对外开放

意见稿指出,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公众提供文献信息资源查询、借阅服务;高等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政府设立的其他类型图书馆向公众开放的,国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据了解,在福州的本科高校中,仅有两所高校在十几年前就对外开放图书馆,其他高校暂不对外开放。两所对外开放图书馆的高校中,福建师范大学于去年10月公布《关于暂停社会办证的通知》,称“为最大限度地满足本校师生的学习需求,经研究决定,图书馆暂停社会办证”。

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借阅部主任李延贵说,暂停社会办证是基于学生及老师意见及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已经办证用户仍可到图书馆借阅,其他社会人士如需临时查阅典籍可向图书馆申请,至于何时重新开放办证尚不确定。

“学校图书馆还是要以满足学校师生需求为基础。”福建农林大学2014级的陈同学说,图书馆经常满座,如果再对外开放,学习和借阅更不方便。

另据了解,龙岩学院图书馆从1988年开始对外开放,主要面向党政机关;今年10月,闽南师范大学向校友发放校友卡,校友可凭卡进馆借阅。

“高校图书馆对社会公众开放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在不影响师生借阅的情况下提倡开放。”福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甘满堂建议,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应当设置门槛,但从满足在校师生的需求来说,目前更提倡高校之间图书馆资源的互借,然后再逐步拓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