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信访件办理“零暂存”
2015-12-16 08:11: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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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制度是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是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渠道。为回应人民群众对解决身边腐败问题的新期待,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自年初以来实行信访件办理“零暂存”,目前,市、县、乡三级纪委和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已基本实现“零暂存”—— 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结果 东南网12月16日报道 福建日报 记者 何海铭 近日,漳浦县赤土乡纪委给予赤土乡万安村村干部林某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得知这一消息,万安村民老李拍称快:“没想到9月向纪委举报的事,三个月不到就有了结果。” 群众反映问题能快速得到查处,得益于省纪委今年推行的一项新举措——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 9月,老李等村民向漳浦县纪委信访室举报万安村干部克扣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和良种补贴等问题。因信访件写得比较简单,反映线索不够具体,按往常惯例,可先作为暂存件,待日后收到反映线索清晰、可查性强的信访件后一并处置。而按照“零暂存”的要求,漳浦县纪委马上与赤土乡纪委联动,联合成立调查组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最终,林某平利用职便,每年克扣村民一点“粮补款”“良种款”,7年共计19678.6元的事实浮出水面。 省纪委负责人说,推行“零暂存”,就是为了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每一件都要有回音。 逐件处置,增量归零 “‘零暂存’的本质意义在于要让每一件有实质性举报内容、未得到办理的检控类初信初访件都得到办理,办理后都得有个‘说法’,不能让‘暂存’变‘长存’,不能让暂存件石沉大海。这项改革别无选择,只能推进、不许退缩,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今年初,省纪委全会刚刚结束,省纪委就召开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省纪委负责人对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全新要求。 据了解,过去,由于力量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全省对信访举报件处置率不高,相当部分被暂存,大量信访件被长期搁置。“因此,推行‘零暂存’是适应反腐败‘零容忍’、落实挺纪在前要求,深化‘三转’的内在需要,势在必行。”该负责人表示。 “零暂存”工作创新性和复杂性并存,省纪委把推行此项工作作为各级纪委“一把手工程”和信访举报工作“主打产品”来抓。省纪委领导多次深入市县乡和省直部门,就“零暂存”工作专题调研,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在今年9月召开的全省“零暂存”工作推进会上,省纪委明确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抓好“零暂存”工作,要亲自抓信访件大户、亲自抓力量统筹、亲自抓任务落实。 “秀屿区一乡镇纪委书记因信访件办理不认真被问责。”前不久,莆田秀屿区纪委发布的通报,在当地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原来,此前,秀屿区纪委收到群众反映东庄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陈某孙利用职便多处违章建房等问题信件,区纪委指派东庄镇纪委调查核实,东庄镇纪委书记郑某在调查时只翻阅翻扩建审批表,没有入户进行现场调查,未能发现存在的违规审批现象,并以“经调查失实”的结果报送区纪委办结。但区纪委在对报结的信访件进行审核时,发现该信访问题没有查清,责令退还并派人重新调查。经查发现,陈某孙存在违反农村宅基地使用标准等问题。最终,区纪委对办理举报件不认真,致使事实调查不清的东庄镇纪委书记郑某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由东庄镇党委对负有责任的镇、村干部黄某等13人进行诫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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