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公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2015-12-18 08:36:07 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赵舒文  
分享到:

●完善车改后公务出行保障

车改后公务出行主要是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解决,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情况。今后,省直单位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即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区)范围内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超出保障区域,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规范公务用车处置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车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依据中央车改办有关要求,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已制定省直机关涉改的车辆处置办法,各地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办法,确保车辆处置公开透明、公平有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按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政府不得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同时建立统一的北斗定位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过渡期暂定三年。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和同步推进,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