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证件。而位于华安县华丰镇江滨路的江滨花园1号楼和2号楼的84户业主,从2009年底购房至今,却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 华安江滨花园小区毗邻九龙江,周边风景秀丽。可居住在这里的1号楼、2号楼居民,却一直心事重重,因为他们没有房产证。2009年底,这些业主从华安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得房产入住后,就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没有房产证,购房者不能算是该房产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虽然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问题没有解决。 12月23日,小区2号楼业主邹东迅告诉记者,2009年底入住后,海林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杨与宝说,可以帮住户代办房产证,业主们十分高兴。可是到了2011年,房产证还是没有办理下来。杨与宝称,是房管局不给办理,他们已经尽力了。 1号楼业主黄柄祥说,看到开发商无法办理房产证,从2012年起,他就多次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资料,到华安县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可每次房管局工作人员都告知,由于工程还未经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验收,不能办理房产证。2号楼业主李瑞英说,由于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们的户口落户、孩子入学、房屋交易等民生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据介绍,2013年,由于在华安县开发的房产已经卖完,杨与宝也离开了华安。2014年10月15日,业主们上访,时任县长接访时要求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尽快予以解决,但直到现在,业主们还是无法办理房产证。 12月24日,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李志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初不能办房产证,是由于开发商和建筑商存在工程款纠纷,工程迟迟未能验收。在该局多次协调下,2014年底工程款已经结清,质量验收也已完成。但今年3月,该局在进行规划验收时,又发现1号楼和2号楼存在闷顶层变更及延伸搭盖等问题,他们多次联系开发商要求整改,可是开发商已经离开华安,导致问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李志华建议记者到华安行政服务中心,向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核审批股股长詹艺冰了解具体情况。 詹艺冰告诉记者,今年3月初在进行规划验收测绘时,他们发现该工程未按照【2006】2900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存在闷顶层变更及延伸搭盖等问题,增加计容面积1988.54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等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按该宗土地原楼面地价的3倍交纳土地出让金,需补交金额1081268.63元。今年3月12日,他们向开发商发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整改意见通知书》,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可是开发商一直没有执行,所以这两栋楼的业主还是不能办理房产证。 随后,记者通过李志华获得杨与宝的联系方式。电话中,杨与宝说,目前正在协调,房产证问题会很快解决。 江滨花园1号楼、2号楼84户业主何时能拿到房产证,本报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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