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明年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5-12-29 19:18:14 闫旭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福州12月29日电 (闫旭)记者29日从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福建省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福建省成为继北京市和上海市之后,全国第二批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省份。

据介绍,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是,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

退税物品主要为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境外旅客退税申请退税应符合: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内购买退税物品的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和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物品由本人随身携带或者随行李托运出境。

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应退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增值税额=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

据了解,截至12月25日,福建28家商店(超市)成为首批指定退税商店,主要分布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南平和平潭。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平潭海峡高速客运码头、厦门五通码头作为首批离境退税口岸。

此外,兴业银行为长乐机场、晋江机场、平潭客运码头、高崎机场退税代理机构,厦门银行为五通码头退税代理机构。长乐机场、晋江机场、平潭客运码头、高崎机场、五通码头离境隔离区内设置专用退税场所。

福建省作为对台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正不断加大创新改革和先行先试的力度。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是福建省进一步推动开放开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消费,带动商业、旅游业等关联产业发展,优化服务环境,树立福建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深海峡两岸人员的往来和交流。(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