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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12-30 10:06: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二、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

4.健全和落实群团工作领导体制。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党委负责指导同级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管理同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协调群团组织同党政部门的关系及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上级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领导或指导下级群团组织工作。党委应该注意听取上级群团组织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相关情况的督查。县级以下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按党章规定列席同级党组织有关会议。乡镇(街道)的工会、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党员负责人应该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

5.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各级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群团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要积极参加群团组织的重大活动。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召开事关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研究有关群团工作会议,应请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坚持政府领导联系群团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制度。加强对群团工作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把群团工作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开设党的群团工作理论政策课程。加强群团工作学科建设,把群团工作研究列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6.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各级党委要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建工作与群建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评。优化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应该考虑群团组织需要。研究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对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可先建立工会、共青团或妇联组织,逐步推动建立党组织。

7.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群团组织中的党组要善于团结党外干部群众,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成群团组织的决议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都要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密切关注群众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变化,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自觉支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从严管理群团干部,重大事项及时向批准党组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县级以上群团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组,没有设立党组的群团组织,其领导班子应该承担起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责任和抓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群团组织中的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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