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人大代表何福龙:为企业发展献策

2016-01-08 07:51: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赵舒文  
分享到:

东南网1月8日报道 福建日报记者林世雄 谢嘉晟

在省人大代表、厦门国贸控集团董事长何福龙身上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某国有企业因其所存放的货物被仓库非法放货给第三方,起诉仓库赔偿损失,然而仓库却推脱责任。了解情况后,何福龙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向法院反映客观案件,请法院公平公正的审理此案。最终,法院作出仓库赔偿国有企业损失的判决。

这是何福龙依法监督、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的一个侧面。作为人大代表,他一直积极表达民意,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

2014年,何福龙牵头的课题《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究》获得省社科联立项,研究阶段性成果分别在省市人代会提交议案。其中,在省人代会提交建议《关于福建省加快金融服务及推动实体经济的建议》,在厦门市人大提交议案《促进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议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何福龙领衔提出的议案,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厦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在政策上加大对小贷公司的支持力度。

“国有企业很多决策机制要按程序来办,不能搞一言堂。”作为国企带头人,何福龙认为,通过民主决议选择战略方向,就会减少失误,一个好的带头人就会带好一家企业,管住利润分配、保证股民利益,对国有企业来说,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