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市场放开 公办校可办教育集团
2016-01-20 10:54:1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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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国有投资适当退出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经营性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为社会资本提供发展空间。 从事市政公用事业 民企国企同享优惠 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民营企业从事市政公用事业与国有企业享有同样的税收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采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政府可予以适当补贴;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范围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以及社会可承受的原则,建立完善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保障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 在交通投融资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车辆段上盖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鼓励各类经济组织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并享有无差别政策待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干线、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及其临空产业园的开发建设,推进建设一批临空产业园、通用航空产业园(基地)。 在能源设施方面,我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逐步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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