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6-01-22 08:26: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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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1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建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初步预计,全省生产总值25978亿元,增长9%。 一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多措并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出台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和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转变。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2110亿元、13546亿元和10322亿元,增长3.5%、9.3%和9.4%。 农业经济平稳发展。出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700亿元,增长3.7%。粮食总产量661万吨,肉蛋奶产量增长2.2%,水产品产量增长5%。新增各类设施农业温室大棚11.5万亩、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20个。“一区两园”建设完成投资69.1亿元,增长10%。428家省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183.6亿元,增长1.3%。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225.8亿元,增长43.8%,厦门莲花水库、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等78个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动工建设金门供水工程等104个项目,泉州白濑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 工业生产缓中趋稳。出台我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等政策措施,推动制造业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600亿元,增长8.8%,其中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9.5%。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长10.2%,对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38.8%;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2%,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9.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9%。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提高16个点,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长11%。228家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实现产值8700亿元,增长10%。马尾船政特种船舶、福安甬金不锈钢冷轧、莆田聚酰胺6(PA6)切片一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 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物流、金融、旅游等行业发展较快。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增长1.6%和4.6%。金融业增加值1670亿元,增长15.5%,本外币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0.7%和12.1%。发行债券融资2005.12亿元,46家次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702.05亿元,新增98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6家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接待游客2.67亿人次,增长14%;实现旅游总收入3142亿元,增长16%。 海洋经济加快发展。海洋生产总值7000亿元,增长10%。全省154个在建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22亿元。厦门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等海洋新兴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新增37艘远洋捕捞渔船,总量达521艘,远洋渔业产量增长10%。 创新驱动发展步伐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新增5个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2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中科院计算所福州分所等创新平台正式启动。厦门大学2个协同创新中心确定为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现我省高校“零”的突破。出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设立省级众创空间49个、小微创业基地26个、大学生创业园41个。第十三届“6·18”对接合同项目5742项,总投资1488亿元。“6·18”虚拟研究院新设立食用菌(古田)、社会创新、电机电器(福安)等3个产业技术分院。建设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电子口岸等公共平台项目,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直部门数据中心及信息中心整合工作。出台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新建29个互联网经济孵化器、培训近8万名互联网经济从业人员、成立7家创投机构、扶持21个互联网公共平台项目。 (二)三大需求协同拉动 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出台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推进投资结构优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678亿元,增长17.5%。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9.4%,交通、能源、市政、水利、美丽乡村、信息、环保7大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完成投资超过4100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700亿元以上;制造业投资6070亿元,增长18.8%,比上年提高8.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1.1%;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8%。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激发民间投资潜能,民间投资12942亿元,增长17.2%,占全省投资比重稳定在60%左右。 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在建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16亿元。合福铁路、赣龙铁路扩能工程、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漳州至永安高速公路、福州港碧里作业区6号泊位、福清核电2号机组、石狮鸿山电厂二期等180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新增铁路通车里程42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6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2480万吨、电力装机480万千瓦。顺邵高速公路、福清核电 5—6号机组等160个项目开工建设,吉永泉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成效。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7%,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莆田、晋江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有序推进,永安、邵武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新增福清、长乐、大田等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积极推动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 市场消费稳步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05.7亿元,增长12.4%。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5219.79亿元,增长15.2%,其中批发和零售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356.21亿元,增长67.5%。健康、养老、信息消费成为市场热点,限额以上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59.7%,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7.1%。 外经贸平稳发展。外贸出口6983亿元,增长0.2%。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新批外商投资项目1689个,新批千万美元以上项目394个;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6.8亿美元,增长8%,其中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为42.2%。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全省核准备案对外直接投资46.8亿美元。 (三)民生保障不断强化 21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6%,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65.9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60元,增长8.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0元,增长9.5%。人口自然增长率7.8‰。 更好满足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全年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学位3万个,新增达标高中13所。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入园率达97.3%,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完成率达9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4.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2.8%,高考实际录取率达87%。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39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5个入选国家试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推进国家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所有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实现一体化,大病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加强医疗服务供给,推进30家县级医院项目建设,全省新增床位8410张,常住人口每千人床位数达4.51张,社会办医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床位数比例达12%。 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升级改造省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3个,新建地市级图书馆1个、艺术馆1个、县级综合档案馆7个和一批文化综合体。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建设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省帆船帆板东山训练基地等重大体育基础设施,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 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4.3万套、开工率114.8%,基本建成16.61万套、基本建成率220.2%。“造福工程”危房改造4.8万户、20万人,建成百户以上规模的安置区100个。解决91.4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基本解决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8%,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四)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公布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自贸试验区项目行政审批基本上不出区。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稳步推进,与各设区市及76个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全省8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预审或办理。 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率先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省级核准的企业投资事项保留30项。清理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制订分阶段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的具体方案。开通试运行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平台已有41家省直单位提供的471类法人信用信息,建立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自挂牌起186项重点实验任务已实施139项,推出创新举措126项,49项为全国首创,其中30项已在全省推广,2项被海关总署复制推广到全国四个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省政府出台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海丝”核心区加快建设,出台我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推进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建设。对“海丝”沿线国家投资13.8亿美元,增长2.7倍。闽港澳贸易额99亿美元,实际利用港澳资金47.2亿美元,增长3.6%。 闽台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福州和平潭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获批,4家台资金融机构落地,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等一批重大台资项目进展顺利。实际利用台资13.1亿美元,全省赴台投资13项、投资额2316万美元,闽台贸易额112.7亿美元。成功举办第七届海峡论坛,获批设立4个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龙岩市成为我省第5个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闽台直航持续拓展,两岸车辆互通实现历史性突破。 (五)生态建设扎实推进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基本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全省排污权交易步入常态化,试行开展节能量交易,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积极推进。预计可以完成年度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和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积极推进行业能效对标,实施差别电价、奖优罚劣。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工程200多项。对重点耗能企业实行能耗在线监测,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已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持续推进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517万吨/日,市县污水处理率达88%以上;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7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5%。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166.8万亩,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全面深入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平方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河长制”,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占比为94%,2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比例为90%。加快实施近岸海域及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近岸海域二类以上水质面积达66%以上。 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二五”规划胜利收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仍较困难,一些企业停产减产,外贸形势较为严峻,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产业结构不够优,竞争力不够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待加快,新兴产业规模不大,大型龙头企业不多,企业创新能力偏弱;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防洪排涝、地下管网、停车场所等设施比较薄弱,城市交通拥堵突出,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还较滞后,公共安全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隐患;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和节能减排难度加大。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主动作为,认真应对,努力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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