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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6-01-22 08:26: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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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包括:

一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预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力争更快更好些,保持比全国高2个百分点左右的增幅。主要考虑:福建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中央高度重视和支持福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批准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为福建发展孕育新的机遇。同时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衔接,为保持“十三五”开局年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是经济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继续改造升级,服务业加快发展;强化三大需求拉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预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出口增长2.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落实节能减排降碳任务。

三是民生福祉继续改善。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预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推进供需两端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重点要组织实施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调存量、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扩增量、培育发展新动能,实施消费品供给和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智能制造、技术改造等制造业升级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机器换工”,组织100项以上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企业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设备、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应用、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推广等六大类项目。着力实施500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技改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技改投资4800亿元。着力解决电机、工程机械、钢材、水泥、陶瓷、石材等行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争取连江申远己内酰胺、长乐金强建材生产等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投产;推动长乐恒申合纤、雪津啤酒厂扩建扩产等项目加快建设;促进宁德青拓不锈钢新材料、中化泉州乙烯等项目开工建设。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创新示范工程,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结合我省研发优势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动民参军、军转民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动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开工建设莆田6英寸砷化镓生产线、瑞芯

微高端芯片、福建通飞航空通用飞机制造等项目,加快建设京东方面板、华佳彩高世代面板、联芯国际集成电路、厦门天马二期等项目。

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深化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推动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促进现代服务业与一二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高水平发展,加快建设厦门、福州、泉州等物流节点城市,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基地(园区);积极引进更多境外、省外金融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一批民营银行。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拓展入闽旅游市场,打造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等旅游产品,鼓励发展物业服务、商贸流通、家庭服务业。

加快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以及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海洋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海洋产业新供给,引导海洋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渔港项目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特色渔港经济区。

(二)扩大有效投资,保持三大需求稳定增长

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加大补短板投资力度,促进投资总量扩大,切实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能源、水利、市政、信息、环保等重点领域为着力点,全年力争完成投资7300亿元。加快推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加快技改、高技术等内涵型投资增长,巩固制造业投资回升向好势头。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全面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加快实施,突出抓好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省重点项目1355个,其中在建项目1029个、年度计划投资3700亿元,预备项目326个;建成福州地铁1号线、宁德核电4号机组、福清核电3号机组等150个项目;新开工建设浦梅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福厦铁路客运专线、福建华电可门电厂三期、厦门地铁4号线等150个项目;推进厦门翔安机场、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漳州核电站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做好项目要素、征地拆迁等保障,协调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落实和完善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变化,拓展旅游、养老、健康、信息、文化娱乐、家政服务等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升级。稳定住房消费,把房地产去库存摆在突出位置,支持新市民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提升消费能力,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消费环境,释放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兴消费群体的消费潜力,拓展农村消费。

促进出口稳定增长。落实好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境内外重点展会、出口信保、外贸企业助保金贷款等政策扶持效应。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促进重点行业出口转型升级,支持传统优势商品加大原材料创新、设计创新、工艺创新力度,向中高端迈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落实“旅游购物商品”出口相关政策,培育省级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

(三)夯实农业基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山垄田复垦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水稻高优品种和关键增产技术,加强粮食产能区建设,努力实现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粮食储备仓容建设,提升粮食仓储能力。

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精细农业和休闲农业,建设一批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加工区,培育一批重点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支持设施蔬果、花卉等设施农业优先发展。推广物联网、互联网等服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实施第二轮种业创新工程,加强适合我省种养的品种选育、引进、研发、繁殖与示范推广,重点鼓励和支持蔬菜种子企业建设种质资源库和育种基地。积极打造三明“中国稻种基地”,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农林水产原良种场建设。

推动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长泰枋洋、德化彭村等大中型水库及烟区水源工程、“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引调水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罗源霍口水库和平潭防洪防潮工程开工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水利投资350亿元。

(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眼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年实现脱贫20万人。延续和完善对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支持政策。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库库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强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促进增收脱贫,大力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引导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精致型、集约型特色优势农业。支持发展特色种养加工项目和有一定产业基础、能够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强村富民项目,拓宽受益面。保障扶贫突出全面覆盖,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医疗救助对象的筹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实施异地搬迁脱贫,加大“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力度,全年“造福工程”安排搬迁25万人,建设100个百户以上集中安置区和100个50户以上集中安置区。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突出以人为本,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建设畅通城市、海绵城市、数字城市、绿色城市,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推进海西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加快厦漳城际环线、武夷新区旅游观光线等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莆田、晋江、邵武、永安4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石狮、德化等9个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晋江金井镇等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继续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提高中小城市人口承载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提升宜居城乡建设水平。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5000个、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和新一批市政提升“五千工程”,打造30条以上美丽乡村景观带,新建改造城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城市道路和供水管网各1000公里以上。加快绿道建设,继续实施绿化“五个提升”工程,新增绿色建筑600万平方米以上。

(五)推动改革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实施清单制度,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按国家部署修订完善我省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管理制度,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衔接和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推动省级、设区市级及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互联互通。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规范有序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分类别、分层次制定省属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

推进社会领域各项改革。加快推进国家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保管理体制和支付方式改革。加强高等院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国家公园管理模式,推进武夷山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整合创新创业要素,鼓励银行机构发放面向中小微企业“双创”信用贷款,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加快国家、省级和国家地方联合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推动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建设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构建“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持续推进“6·18”虚拟研究院产业技术分院建设,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同创新体系。争取启动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全省环境资源监测平台等一批应用平台。

加快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建设交通、旅游、健康、教育、农业等领域的互联网智慧服务平台。推动“一行业一平台、一平台一公司”,孵化一批具备优质潜力的互联网经济项目,培育一批省级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实施“互联网+”集群产业升级工程和“物联网+”应用工程。加强福州、厦门国家级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动漫衍生品市场。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打造对台合作新优势

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全面落实总体方案。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和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台服务贸易开放,探索建立综合监管制度,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落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尽快落地。鼓励我省企业采取贸易、投资、并购、工程建设、技术合作、技术援助等多种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特别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投资合作,支持省内有条件的开发区参与境外经贸园区投资、建设和管理。

推动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编制实施好新区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赋予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加快布局和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做好福州空港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示范区设立申请及总体方案编制。支持新区申报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级海洋公园,争取更多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改善利用外资环境,切实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衔接和落实国家减少和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等政策措施,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推动跨国公司来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机构。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

加强闽台交流合作。推进闽台双向贸易投资及便利化,发挥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蓝色产业园等载体平台作用,推进闽台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深度对接。加强台胞台商服务,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有条件的闽企赴台投资。深化闽台民间基层交流,继续办好第八届海峡论坛,推进两岸祖地文化交流。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作用,支持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支持平潭开放开发,扶持发展免税市场,争取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获批。推动闽港、闽澳在金融、旅游、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深化合作。重视用好侨力资源,创新海外闽籍乡亲回乡投资创业等引资引智机制,促进侨资回归;充分发挥侨务优势,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

(七)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切实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多渠道推动高耗能行业、终端用能产品提高能效水平。扩大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和实施差别电价政策范围,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实施200项重点节能工程。推动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继续推进节能量交易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序推进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准备工作。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加快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明确生态红线分级分类管控要求与措施,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具体地块。落实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逐步加大对闽江、九龙江、敖江等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力度。积极争取武夷山—玳瑁山脉、闽江和九龙江源头等区域调整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全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等污染综合治理,新建(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强化农药、化肥污染防治,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启动土壤修复试点工作。推进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推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八)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积极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落实新形势下就业创业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就业。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岗作用,营造良好的企业用工环境。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亦工亦农调剂、回乡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实施“全面改薄”和中小学建设项目等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完成率保持在98%以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推进一批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和现代中等职业学校,启动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强化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

着力发展医疗卫生养老事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地市级医院等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省级医疗中心和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000张以上。放宽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满足临床双向转诊患者用药需求。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组建医疗联合体,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加强大病保障工作,继续推进跨省异地结算试点。鼓励发展社会办医,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推动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领域养老服务发展,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培育一批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区,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推动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支持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扶持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文化龙头企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省公共数字文化网络建设,推进省图书馆改扩建、福建大剧院升级改造、省方志馆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自然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完成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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