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01-23 08:06: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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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稳步提高民生事业保障水平 一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3038.28亿元,比上年增长25%,较好地保障了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二是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2015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了21项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总投资244.47亿元,其中,省级承担170.74亿元,占69.8%。省级财政足额筹措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已下达178.35亿元,占全年应下达总额的104.5%。 5.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2015年度中央下达我省新增债券199亿元,置换债券额度1150亿元,共1349亿元,重点用于路网、城市公用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以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二是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及核查,摸清政府存量债务底数。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对全省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三是选聘信用评级机构和组建承销团,开展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合理把握债券发行规模和发行节奏,扎实做好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二)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3亿元,全省财力预算为3422亿元,相应安排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2亿元。 据快报统计,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43.7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比上年增加315.31亿元,增长8.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4.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比上年增加181.87亿元,增长7.7%。受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效益下降等因素影响,年度执行中,部分市县调减了年初预算,影响了全省年初代编预算的完成。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5.77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689.07亿元,增长20.8%。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3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比上年增加40.34亿元,增长16.5%。省级支出551.11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84.43亿元,增长18.1%。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007.72亿元,比上年增加96.25亿元,增长10.6%。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039亿元,比上年增加232亿元,增长28.7%。 2015年省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营业税(含改征增值税)139.77亿元,增长23.33%。企业所得税47.80亿元,增长12.1%。地方小税种16.39亿元,下降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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