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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01-23 08:06: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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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

启动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从2016年起,严格按照预算级次,区分本级支出和转移支付支出,将省级部门管理的各项支出分别编入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做好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县预算编制完整性。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将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占比提高到60%以上,发挥均衡性转移支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作用。

4.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坚持“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督促各级及时筹措和落实偿债资金,维护我省偿债信誉。继续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缓解偿债困难。综合运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评估各市、县(区)债务风险状况,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此外,继续促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健康运行、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做好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行政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2016年财政政策重点

1.促进经济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安排229.64亿元,增长16.92%。重点用于:一是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支持交通、市政公用设施、水利、环保、信息通信等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二是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促进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改造提升城乡流通体系。三是充分发挥出口的拉动作用,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参展,充分发挥出口信保政策作用。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旅游购物等新业态,重点支持自主品牌建设、提升服务贸易水平、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促进出口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四是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福州新区的开发和建设。

2.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安排86.34亿元,增长17.7%。重点用于:一是加大涉企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按逐年递增的方式切块投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专项用于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提升电子信息、互联网经济、机械装备产业技术水平,加大对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数控一代”等关键领域的投入。三是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投资按比例抵免税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政策。四是落实和完善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政策,支持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先进产能、延伸产业链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支持产业创新重大专项、产学研专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省级创新平台研发、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安排89.43亿元,增长16.54%。重点用于:一是继续实施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粮库建设,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二是支持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优势特色产业,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三是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积极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调整。推动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重点为现代农业尤其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四是积极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设施农业发展及农业智能化水平。支持粮食生产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4.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安排106.28亿元,增长17.42%。重点用于:一是建立精准扶贫资金筹集机制,拟从2016年起到2020年,每年按全省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二是按照我省推进精准扶贫一揽子方案部署要求,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行产业和就业扶持,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加大对因病因灾致贫贫困户救助救济力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贫困地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力度。三是继续落实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各项扶持政策,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针对性,推动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快发展。四是用好用足国家赋予原中央苏区县的扶持政策,综合运用我省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等各项资金,积极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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