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莆田涵江:食药监管“入网” 效率大增

2016-01-29 08:05: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 通讯员 赖腾)26日上午,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苍然社区网格员李丽娟来到社区新开的一家餐饮店内,认真查看了就餐环境、后厨卫生,用手里的专用手机拍摄了3张照片。当她询问老板得知这家店还没来得及办证后,便把未办证信息和店内图片一起上传到了网格化平台上。

李丽娟发送的信息和图片,直接由网格化平台自动分发给了涵江区食药监分局。一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收到信息和图片后,马上按网格区域转发给了当地食药监所。一线监管人员根据信息,立即前往这家餐饮店,向老板介绍了食品安全知识,并督促其尽快办证。至此,一个由网格员、协管员、监管人员共同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圆满完成。“执法有针对性,效率大大提高了!”涵江区食药监分局局长郑春树评价说。

在高效监管的背后,是涵江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的有力支撑。该平台是由涵江区综治委牵头主抓、为创新社会治理搭建的综合性网络平台,已经逐步成型且运转成熟。去年3月,涵江区食药监分局经过争取,获得了网格化平台预留空间的使用机会,将“食药监管”列为7大监管板块之一,尝试利用已经完善的网格化平台,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其实,当初加入这一平台的原因,是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郑春树介绍说,根据食药监体制改革后的统计数字,全区共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7285户,但分局编制只有33名,即使全部投入一线,人均监管对象也多达220余户,难免顾此失彼。

加入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后,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得到极大的缓解——全区“1个一级网格、14个二级网格、199个三级网格”体系中,共拥有866名网格员,这些网格员都成为食药安全监管的辅助力量,通过巡查、拍照、提供信息,当起了食药监分局可靠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我们本来也要走街串巷巡查的,现在只是增加了一项内容而已。”李丽娟说,她所在的苍然社区有39名网格员,目前已登记了700多家餐饮单位,“主要看是否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以及后厨环境、卫生等,然后拍照上传。同时还会把便民卡、食品安全小知识带给每一家每一户”。

看似简单的工作内容,却为食药监管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网格员就像一个个哨兵,帮我们发现目标,提供精确的监管对象。”郑春树说,据统计,从去年3月至12月底,网格员共采集食药监管信息3821条,食药监管信息占整个平台7大监管板块总信息量的1/3以上。根据这些信息,监管人员有针对性地“照单抓药”,监管效率大大提升。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涵江区食药监分局还建立了快速查处机制。去年8月,一名网格员在巡查时,发现商户陈某购买了一批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准备销售。网格员随即拍照上传,监管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经查,陈某于去年6月、7月两次共购进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速冻半片鸭215件。执法人员依法扣押156件速冻半片鸭,没收其违法所得472元,并对其处以罚款处罚。“违法所得只有400多元,说明我们及时发现、快速查处,所以把对群众健康的损害的降到了最低限度。”郑春树说,截至去年12月底,网格员共发现违法违规食品药品案件线索186条,提交食药监部门查处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39起,案件数量比2014年全年查处的还多了50多件。

网格员如今又有了代办证件的职能,可以让店主足不出户办好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涵江食药监分局“入网”,还避免了平台重复建设、财政多重投入、部门信息孤岛等问题。莆田市食药监局局长吴瑞添评价说,这一做法充分利用了现有的社会资源,不仅克服了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提高了监管和服务的效率,而且将食药监管纳入了党委、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大局中,成功实现了食药安全社会共治的目标。吴瑞添表示,明年莆田将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

而作为先行者的涵江区食药监分局,对“入网”后暴露出的不足有着清醒的认识。郑春树说,网格员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所在,但由于网格员属于食药安全领域的“门外汉”,上传的信息仅仅停留在“三到”,即拍到、看到、听到,还没有“钻”下去;加上不同网格员水平参差不齐、责任心各不相同等原因,影响了监管效率的进一步提升。所以,下一步将加强培训,细化职责,实施配套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让网格员的作用得到更大的发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