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01-29 09:20: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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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突出严实规范,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促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一是以理论武装强化思想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新精神、新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思维和职业良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检党组工作汇报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听取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会精神,自觉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发挥检察机关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组织专题研讨、专题辅导、全员轮训,信仰法律、敬畏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律监督、解决群众诉求。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养成学习自觉,广泛开展检察宣传、检察文化、爱民实践等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倡导视民如伤,坚守职业良知。 二是以“三严三实”树立新风正气。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专题党课、主题讨论、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严实规范过硬的表率。突出问题整改,对照省委提出的15条不严不实问题,查摆梳理检察机关9个方面42项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促进建章立制。突出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2人,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剖析,促进遵规守矩、知止不逾。突出正面引导,宣传和培育先进典型,弘扬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龙清等先进事迹,组织先进事迹报告、检察英模巡讲,激励和带动广大检察人员见贤思齐、敬业奉献。 三是以专项整治促进规范司法。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从身边事、手中案入手,开展“四查四看”和“百案析查”活动,查析案件8000余件。开展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11类112项。完善基层检察院考评机制,清理各类司法办案考核指标,引导规范履职。组织对397件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开展反向审视,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梳理分析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完善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刚性约束。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检察官与律师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侦查阶段保障律师执业五项机制,依法办理律师会见148次,提供阅卷10979次,听取辩护意见1432次。 四是以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深化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省检察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6期,培训检察人员3098人次。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探索开展业务实训、网络视频培训,推行案例式教学,广泛开展精品案例、优秀文书评选和公诉论辩赛等活动。推进专家型人才队伍建设,评选全国和全省检察业务专家45名。创建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海峡两岸检察实务特色培训基地,积极推动闽台检察官常态化交流互访。最高检授权福建开设对台司法互助二级联络窗口,加强与台湾地区法务部门互助合作。 五是以制度机制规范监督管理。坚持以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全面实施对“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开展“四项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制度督查、制度追责。组织对莆田、宁德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项巡视,开展“明责任、守底线、强作风”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执行情况等专项检务督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对163名干警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 践行严实规范过硬,提升亲和力公信力,激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创先争优热情。2015年,全省有25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80%的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检察院等3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情况,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定向联络人大代表,真心实意听取代表意见。经常性邀请代表、委员专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法律监督活动。全省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41件,办理各级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和事项171件,全部及时办结反馈。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作用,监督司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改进检察工作。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检察事业发展。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还有差距,有的领域监督力度不够,有的新职能落实不到位。二是一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在执法规范、工作效能和纪律要求上一些地方落实还不到位,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四是一些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人才队伍、职业保障、基础设施尚需改善,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重视支持,用改革的办法推动问题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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