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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01-29 09:20: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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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3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泽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全会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自觉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福建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建设过硬队伍,践行严实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新进展。

一、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服务新福建建设

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敢于办案与善于办案相结合,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相衔接,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促进发展。认真贯彻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省委开展“三比一看”活动,相继制定实施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具体意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履职重点、需要正确把握的界限和关系。在福建自贸区福州、平潭、厦门片区设立派驻检察室,提供司法保障。与省政府协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市县两级检察院与政府建立相应机制,全面推行查办职务犯罪“五个界限”“五个不轻易”等做法,营造保护改革、鼓励创新的发展氛围。密切关注和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恶意逃债、非法讨债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84人,起诉3638人。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批捕职务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197人,起诉378人,综合运用巡回检察、派驻检察、联席会议等方式,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更加注重保护生态。认真贯彻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十条意见,全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完善生态检察职能,受案范围覆盖山、水、林、田、气、矿等生态资源领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等犯罪461人,起诉1416人;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76件101人。推广恢复性司法理念和“补植复绿”做法,探索对非法排污、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土地等案件实行环境修复或损害补偿。作为全国13个公益诉讼试点省,在5个设区市开展试点,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1份,其中一起环境监管案件经最高检批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各地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制作惩治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有6个基层检察院在生态司法保护方面的创新做法,被环保部等评为最佳事例、优秀事例。省检察院就生态检察工作在全国检察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三是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坚持从最广大人民利益出发,加大涉及民生案件办案力度。密切关注涉农惠民政策落实,围绕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组织专项查办、专项预防,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887件1141人,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70%。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食品药品的安全需求,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72件19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4件148人。密切关注民生诉求和群众困难,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诉求表达机制,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31140件。加强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等工作,推行检察便民措施,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为27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国家司法救助。

二、切实履行检察职责,推进依法治省

把握依法治国新精神,落实依法治省新任务,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301人,起诉60809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批捕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毒品犯罪17046人,起诉19908人,建立对拐卖妇女儿童、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打击力度,共批捕65人,起诉88人,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29件。加强社会治安动态分析,在检察环节推进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工作。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审查技术性证据和鉴定11219份,安排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290人次,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依法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

捕2985人,比升30.8%。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02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刑事和解747件,对其中951人依法不起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推行专人办理、分案起诉、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等特殊办案模式。依法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224个,帮助642名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

二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决策部署,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269件162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39件1319人,渎职侵权案件230件304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处级以上干部90人,其中厅局级14人,百万元以上案件105件。根据最高检指定管辖,立案侦查、起诉、协助查办交办案件7人。突出查办“小官巨贪”案件,立案侦查科级以下干部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97人,其中千万元以上的10人。福州市仓山区两名家电下乡专项补贴经办人,合伙贪污补贴款5700余万元。突出打击行贿犯罪,深化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179人,比升9.82%。突出惩治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充当“黄赌毒”保护伞等危害执法和司法公正的渎职侵权犯罪43人;介入重大事故调查44次,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19人。加强追逃追赃工作,追缴赃款赃物计1.03亿元,敦促自首或抓获在逃、境外追逃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27人。

坚持查防结合、源头遏制,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部署5个预防专题,对64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探索行业性风险防控机制,开展预防调查332件、案例分析677件,发出检察建议362件。密切关注村级换届选举,深入村居开展专题预防活动525场次,对40951名农村基层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制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95件,46项制度性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推动有关部门明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项目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必经程序,提供查询91435件次。创新预防警示教育载体,开展原创廉政公益海报、预防微电影、微片展播,举办警示宣传活动4386场次,受教育面10.2万人次。

三是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79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62件;追加逮捕843人,追加起诉78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5件,法院已改判或撤销原判发回重审60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强化平台运用和日常巡查,有1876家单位接入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信息42425条,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19件。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对侦查违法行为纠正1029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人在审判前未被羁押、在法院判处实刑后未能及时收押执行问题,持续开展交付执行专项清理,共清查458人,监督收押295人,引起最高检高度重视并充分肯定,部署在全国开展专项清理。开展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48906件,纠正不当42件。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核查发现和纠正脱漏管1503人。对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特赦开展法律监督,同步审查监督1241件。建成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信息综合平台,实现与看守所、监狱和司法行政部门信息联网。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65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37件,法院已改判、调解、撤销原判发回重审70件,对裁判正确的592件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审判人员诉讼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5件,对违法执行活动纠正817件。持续三年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共查处虚假诉讼88件。上杭县林某夫妇为逃避债务,与15名债权人合谋虚假诉讼,涉案金额达800多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监督法院启动民事再审程序,并以妨害作证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

三、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探索工作机制创新

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意见和省委、最高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内容,组织全省性专题调研论证,测算基础性数据,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在福州、厦门、南平3个设区市检察院及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改革试点。9个试点院检察长和572名干警参加首次检察官员额资格考试。有序推进检察官职务套改,完善职业保障机制。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厘清各层级办案主体、权限和责任,制定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建立监督制约配套体系。

二是全面推动工作机制改革。推进检务公开。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互联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24条,公开法律文书33933份,接受案件程序性查询1882件次、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233件次。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已建成集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四位一体”的平台体系。2015年全国检察新媒体运营50强评选,我省有7个获奖,位居前列。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

革。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与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492人。拓宽监督范围,对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十一种情形启动监督程序63件,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拟处理意见的,检察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基本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全省三级检察院与最高检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对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2290件,审查起诉平均用时缩短60%。

三是积极探索工作特色创新。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探索方式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创新,培育特色。福州市推进涉罪青少年管护帮教基地、社区矫正对象培训就业基地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三个基地”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厦门市依托检务综合大厅一站式查询平台和“两微一站”,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漳州市推行“三问四先”涉台服务机制,为台商台企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泉州市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化解涉检信访,公开审查听证,促进息诉罢访;三明市市县两级党委制定规范意见推进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完善检察队伍组织保证和检务保障体系;莆田市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有资产;南平市在武夷新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设立派驻检察室,助推区域经济发展;龙岩市依托“长汀经验”,打造生态保护“龙岩模式”,实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双重保护;宁德市在乡镇、企业、学校、海上、林场等地设立检察联络点,构建“四下基层”立体式为民服务机制。检察工作方式、载体和机制的创新,展示了法律监督多元化活力。

四、突出严实规范,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促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一是以理论武装强化思想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新精神、新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思维和职业良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检党组工作汇报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听取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会精神,自觉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发挥检察机关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组织专题研讨、专题辅导、全员轮训,信仰法律、敬畏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律监督、解决群众诉求。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养成学习自觉,广泛开展检察宣传、检察文化、爱民实践等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倡导视民如伤,坚守职业良知。

二是以“三严三实”树立新风正气。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专题党课、主题讨论、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严实规范过硬的表率。突出问题整改,对照省委提出的15条不严不实问题,查摆梳理检察机关9个方面42项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促进建章立制。突出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2人,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剖析,促进遵规守矩、知止不逾。突出正面引导,宣传和培育先进典型,弘扬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龙清等先进事迹,组织先进事迹报告、检察英模巡讲,激励和带动广大检察人员见贤思齐、敬业奉献。

三是以专项整治促进规范司法。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从身边事、手中案入手,开展“四查四看”和“百案析查”活动,查析案件8000余件。开展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11类112项。完善基层检察院考评机制,清理各类司法办案考核指标,引导规范履职。组织对397件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开展反向审视,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梳理分析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完善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刚性约束。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检察官与律师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侦查阶段保障律师执业五项机制,依法办理律师会见148次,提供阅卷10979次,听取辩护意见1432次。

四是以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深化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省检察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6期,培训检察人员3098人次。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探索开展业务实训、网络视频培训,推行案例式教学,广泛开展精品案例、优秀文书评选和公诉论辩赛等活动。推进专家型人才队伍建设,评选全国和全省检察业务专家45名。创建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海峡两岸检察实务特色培训基地,积极推动闽台检察官常态化交流互访。最高检授权福建开设对台司法互助二级联络窗口,加强与台湾地区法务部门互助合作。

五是以制度机制规范监督管理。坚持以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全面实施对“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开展“四项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制度督查、制度追责。组织对莆田、宁德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项巡视,开展“明责任、守底线、强作风”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执行情况等专项检务督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对163名干警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

践行严实规范过硬,提升亲和力公信力,激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创先争优热情。2015年,全省有25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80%的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检察院等3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情况,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定向联络人大代表,真心实意听取代表意见。经常性邀请代表、委员专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法律监督活动。全省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41件,办理各级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和事项171件,全部及时办结反馈。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作用,监督司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改进检察工作。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检察事业发展。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还有差距,有的领域监督力度不够,有的新职能落实不到位。二是一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在执法规范、工作效能和纪律要求上一些地方落实还不到位,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四是一些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人才队伍、职业保障、基础设施尚需改善,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重视支持,用改革的办法推动问题解决。

2016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福建建设的重要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和本次大会部署,用新理念新精神新要求指导工作,抓专项抓改革抓效能推动履职,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规范行为,比严实比规范比过硬建好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检察工作。

一是坚持新理念引领,服务大局带动,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把握中央、省委、最高检新精神、新要求,武装思想,提升理念。着眼新福建建设,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改革创新等重大问题,发挥检察职能,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坚持法治引领,专题专项带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打击、专项查办、专项预防、专项监督。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破坏生态资源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腐败案件,严肃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始终依法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坚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防止冤假错案和廉洁自律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改革引领,责任制带动,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体制性改革,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涉法涉诉信访等机制性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研究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研究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加快推进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平台,健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提高科技强检水平。

四是坚持严实引领,“两提升五过硬”带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深入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比严实、比规范、比过硬,丰富工作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为公正司法提供组织保证。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模式,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从严治检监督执纪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各项部署和任务,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更大贡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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