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产经财经 > 正文

福建小微企业又迎最新“减负”新政

2016-02-03 22:25: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3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 通讯员 黄珺)“刚刚到地税局换领完税务发票,税务人员告诉我,我每个月缴税额又下降了几百元,这样一年下来又可以节约数千元的税费负担了!”来自宁化县城关仕平小炒店的业主谢仕平兴奋的向记者说道,这一切都源于国家最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个人)“减负”新政策。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网站了解到,自2016年2月1日起,国家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换而言之,凡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全年最高可享受数千元的税费减免‘大礼包’。”省地税相关负责人说,缴纳义务人在营业额或销售额不变的情况下,税费总体负担将同比降低,此项政策接地气、惠民生,将为千千万万成长中小微企业减轻税费负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