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近日,我省制定出台《福建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各地各部门要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具体实施方案。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结合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
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做好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前置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三、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2016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重点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先行先试、对外开放、生态文明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涉台涉侨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建立公众参与立法的平台和制度。完善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运作机制。创新立法模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完善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研究制定《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积极推进综合执法。继续指导、推进条件成熟的市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探索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16年底前,要完成全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改造升级。2016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起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2016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研究起草《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管理制度。升级备案审查软件平台,做到无纸化备案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八、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依法开展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各级行政复议工作。贯彻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出台《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制度。
九、持续做好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法治保障工作。
抓紧出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加大推进三个片区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加强自贸试验区仲裁机构建设。建立快捷处理民商事纠纷渠道。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特别立法权研究工作。积极营造自贸试验区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2016年底前,市、县政府进一步加强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