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虐童事件续: 法律专家建议受伤儿童申请司法鉴定
2016-02-04 20:19: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2月4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张立庆)在近两天的报道中,东南网连续刊发了《网曝福州仓山一托儿所发生虐童事件 网友求真相》、《网曝虐童事件续:5岁受伤女孩两个月未见到家长》两篇报道。报道引起了众多网友、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大家纷纷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对此案件展开详细的调查,将案情向社会公布,严惩肇事者。带着一系列的问题,记者进行了再次回访。 案件转移到事发地辖区派出所 今天上午,仍在住院治疗的受伤女童父亲肖先生告诉记者,很感谢大家的关注,孩子病情已经相对稳定了好多,但精神状态还不是很好。至于目前警方调查的结果如何,肖先生说,因为案件事发地地点是在仓山区三叉街,案件后面转由三叉街派出所调查。2月3日下午,三叉街派出所对案中所涉及的托管陈姓老师进行了问询,目前警方也没有对这位陈姓老师进行相关处理。在大家的建议下,他已为孩子的伤情申请司法鉴定。肖先生说:“目前没有考虑到赔偿什么问题,就想了解到女儿受到伤害的真正原因,为女儿讨个公道,严惩肇事者,避免今后还有孩子会受到类似的伤害。” 警方:案件仍在调查之中 因为此案涉及到的是未成年伤害案,警方调查进展如何呢,今天下午,记者致电仓山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之中,具体调查结果会由仓山区委宣传部向社会公布。 在肖先生为此案的调查结果感到焦急之时,在本网的相关平台中,不少网友也同样表示出了急切的心情。网友“甘思咪哚”说,难以想象小孩受欺负时内心的无助与恐惧!小孩子天性就是爱动,要她怎么才能听话呢?手机用户4294903389认为:必须给个说法,即使孩子有错,老师没耐心也是失职。 法律专家:司法鉴定达到轻伤 公安机关可立案 对于目前的情况,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案中涉及的相关人员没有构成虐待罪,或者没有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只能算是民事纠纷,但受害者父母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托管机构是主体的话,可以起诉托管机构;不是主体的话,可以起诉这名托管老师。经过司法鉴定,属于故意伤害罪,并达到轻伤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对事件中涉及的人员进行立案处理。 此外,丁教授认为,孩子父亲作为孩子的法律监护人,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未去看望孩子,存在明显的过失行为。他希望孩子父母,都能承担起法律监护人的职责,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
相关阅读:
- [ 02-04]网曝福州一托儿所发生虐童事件 5岁受伤女孩两个月未见到家长|"造谣大V"受聘引质疑
- [ 02-04]网曝福州仓山一托儿所发生虐童事件|"造谣大V"受聘引质疑 "传播雷区"碰不得
- [ 02-02]网曝福州仓山一托儿所发生虐童事件 网友求真相
- [ 02-03]网曝虐童事件续:5岁受伤女孩两个月未见到家长
- [ 02-02]台中现保姆虐童惨案 1岁女婴头部遭重创身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