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情况将在核实后记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管理系统”、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办理解约手续:经所在高校或省教育厅指定的三甲医院检查确认,因身体原因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的;因其他个人原因主动解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解约手续要在毕业后一个月内办理,向省教育厅退还国家核拨的师范生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已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解约,应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后一个月内办理,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退还国家核拨的师范生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按规定,免费师范生需回我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任教不少于10年。 |
相关阅读:
- [ 02-05]福建: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情况将计入诚信档案
- [ 02-03]福建省出台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
- [ 01-14]内蒙古:2017年起实施地方免费师范生计划
- [ 01-08]“四朵古丽”传递新疆正能量 疆爱进行到底
- [ 01-06]教育时评:用契约精神理解免费师范生违约退钱
- [ 01-06]河南师大获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最高奖
- [ 01-06]教育思考:师范教育往哪儿“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