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时政报道 > 正文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审议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

2016-02-18 18:29:02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分享到:

东南网2月18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张立庆)18日上午,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振华向大会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2016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等主要任务,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新福州。

“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青运会成功举办、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管理、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据了解,2015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民生热点,推动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在这方面,审议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开展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开展城市建筑景观管理办法,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改);听取为民办实事、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等情况的报告,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2016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拟审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改)、城市建筑景观管理办法、轨道交通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改)、大樟溪水资源保护办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

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方面,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加快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和自贸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作为监督重点。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和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工作评议,开展福州新区建设、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等专题询问。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