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照自学直考业务流程示意图
东南网3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实习生 王昱钦)今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召开首批实施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福州公安局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就4月1日开始推行驾照自学直考试点工作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福州是驾照自学直考首批16个试点城市之一,也是福建省唯一一个试点城市。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交警部门提醒,与以往相比,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市民要理性选择驾照自学直考。
驾照自学如何申请,对车辆有哪些要求?
驾照自学直考要满足什么要求,同时如何申请,对车辆有哪些要求,通气会现场也做了相关的回答。
1、驾照自学直考要满足如下要求:
①针对的是申领C1、C2证的人员;
②自学车辆必须安装辅助装置,比如副驾位置的刹车装置;
③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安全驾驶经历;
④最后必须在指定的线路和时间学习。
2、自学直考申请步骤和流程
①申请人福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申请,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体检表;同时也可以进行网上预约申请,登录互联网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fj.122.gov.cn)自主预约科目考试。
②科目一考试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对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之后与符合要求的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车管所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材料包括《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③交警部门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之外,还要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全部符合条件的将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3、自学直考车辆要求
①自学用车应为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汽车,需要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并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且按规定投宝交强险。
②自学用车要张贴学车专用标识,标识要填写自学人员姓名和身份证明号码、随车指导人员姓名和驾驶证号码、自学用车号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止日期。
4、随车指导人员要求
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自学直考收费标准
自学直考如果顺利一次性通过的话,费用大概是570元。收费内容包括:科目一:50元人/次;科目二:280元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180元人/次,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50元人/次,及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每次预约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预约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第二次预约考试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
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
福州将推行自学直考试点管理制度,建立学车专用标识管理制度,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自学直考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共同向车辆管理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按照随车指导人员的指导,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限定训练车辆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建立车辆和人员一一对应制度,一个学车专用标识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
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学人员在随车指导人员指导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等行为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予以处罚;将机动车交由上述违法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予以处罚。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由自学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自学直考科目二练车的场地及收费
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自学直考科目二练车的场地及收费,福州交警部门也作了解答。
目前,福州14家提供科目二训练场地的驾校,包括福州兴杰、吉安、华威、众兴、盛康、闽运等驾校。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初步预判,前期报驾照自学直考的市民不会太多,所以提供了14家驾校名单,据介绍,这14家驾校的科目二训练场地,均是在满足本校学员训练的情况下,还有富余,因此可以接收驾照自学直考的学员。
值得注意的是,学员使用这些驾校的场地,不是免费的,是有偿服务,具体价格需要由学员和驾校进行协商,属于市场行为。
22条训练路线及时间
目前福州市确定22条训练路线,其中市区12条、县(市)各1条以上道路。
以下道路每日5时至24时允许自学用车进行训练
1、晋安区、连江县:195县道(南起新店七公里处,北至连江山冈收费站)。
2、闽侯县、永泰县:203省道(闽侯南屿至永泰嵩口路段)。
3、齐安路(南起三环路口,北至东岭路口)。
4、盘屿路(北起建新南路口,南至齐安路口)。
5、洪湾北路(北起三环路口,南至金山大道路口)。
6、洪湾中路(北起金山大道路口,南至浦上大道路口)。
7、洪湾南路(北起浦上大道路口,南至福湾路口)。
8、西三环辅道(北起洪塘大桥,往南至橘园洲大桥)。
9、东北三环辅道(南起福马路口,往北至福飞北路口)。
以下道路除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外每日5时至24时允许自学用车进行训练
1、新园路(东起福飞北路口,西至赤桥路口)。
2、赤桥路(北起新园路口,南至西庄路口)。
3、西庄路(北起赤桥路口,南至崇安路口)。
以下道路每日8时至18时允许自学用车进行训练
1、闽侯县:115县道(软件园后山路口至雪峰寺路段)。
2、福清市:融营路(南起圣帝桥,北至玉田段)、西圣路(南起圣帝桥,北至西亭段)、高牛线(南起牛头尾村路段,北至305省道)。
以下道路每日9时至17时和19时至23时允许自学用车进行训练
1、闽清县:福银高速白金连接线(南起125县道口,北至126县道口)。
2、长乐市:航猴线(南起首石山路口,北至台泥路口)。
以下道路每日7时至20时允许自学用车进行训练
罗源县:福万路(南起0K+200M处,北至西湾连接线200M处)。
以下道路每日9时至17时允许自学用车进行训练
1、马尾区:通和路(西起地税局路口,东至洋下路口)。
2、永泰县:202省道(南起399k+300m,北至391K+500M)、114县道(南起0K+0M,北至2K+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