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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福建省将率先对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

2016-03-23 20:37:32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会议现场

东南网3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通讯员 郑永红)今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视频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全省学生资助工作资助力度进一步增强,贷款规模首次突破5亿元大关。“十三五”时期,我省将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应贷尽贷”,普通高中和学前资助的力度进一步扩大,推动建立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

财政投入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60.07亿元

省政协副主席,教育厅副厅长薛卫民介绍说,“十二五”的五年里,我省各级财政投入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共计60.07亿元,占当期资助经费总额的78%,我省学生资助成果斐然。学前教育阶段,资助范围扩大至在园儿童中约3%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两档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城乡学生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范围从原来约占在校生3%(仅低保家庭学生)扩大到10%(符合条件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档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5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二档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1700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2012年我省提前实现了中职免费教育,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高等教育阶段,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措并举的资助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省学生资助工作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目标,以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为抓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不断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率先对建档立卡及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时期,我省在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率先对建档立卡及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推动建立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高中教育有望实现免学费。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各地各校要全面、准确掌握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信息,并把这些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确保“一个不能少”。

设立公益助学日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省教育厅将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公益助学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公益助学日,推动建立公益助学资源的统筹协调和应急反应机制,使社会公益助学资金成为国家助学政策的有力补充和延伸,使公益助学的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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