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驾考将改革 实施先培训后付费
2016-03-29 21:24: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3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福建省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按季度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合理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许可。 同时,公开培训费用和标准,推动驾驶培训机构实施先培训后付费、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分阶段收费等新收费模式;逐步完善驾驶培训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公众监督评价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强化培训过程监管,及时调查并依法严肃查处驾驶培训机构减少项目学时、伪造篡改系统数据、编制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等违规违法行为。 《通知》还提到要推进考试改革,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增加使用社会考场。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下放延伸,年内试点推行县级公安机关(平潭除外)承担小型汽车场地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2018年底前实现全省考点总体布局合理。 此外,健全互联网自主预约考试服务,增加新训驾驶人报考渠道。加强考场对外开放,方便考生考前熟悉考试环境。逐步推行场地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允许考生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当天内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学时与预约考试等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 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相关保障,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驾驶培训考场,为驾驶培训机构按国家标准实施场地改造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业内人士分析,驾驶培训市场开放,培训机构将大增,还在逐步试点自学驾考,有了竞争和比较,学车费用可能会有大幅调整;根据《通知》今后驾校采用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收费新模式,学员利益得到重视;同时,县级公安机关开始承担驾考,政府还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社会场地,那么考试场地大大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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