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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购物遭杀熟 专家:私下交易不受消法保护

2016-04-22 13:09:5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当心微信遇“危商”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专家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是经营主体,但在微信上卖东西的大多没有实体店铺,只是个人私下交易,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在法律规范的范围之内,而这也让不少利益受损的消费者投诉无门。虽然如此,微信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消费者仍然可以通过合同法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的纠纷。

“在一些买卖行为中,特定的主体如果不能算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还可以适用合同法,买卖合同关系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北京蓝鹏(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忠告诉记者,不过微信购物商品金额往往较小,投入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价值。

同时,在此类诉讼中,消费者通常难以提供充分的证据,有些消费者甚至连对方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都不清楚,可以提供的信息极为有限,维权难度也相应增加。

为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网络购物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类平台的付款有严格的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为方面快捷;二是通过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时,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型号、质量、承诺等关键性交流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如订单截图、收银单据及出售商家的联系方式、物流运输证明等;三是对微信好友发来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链接,最好提高警惕。如果要购物,要到正规的购物网站的手机客户端进行购物,不要轻易在不知名的网站或者朋友圈内进行网购,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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