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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纪委通报七起典型案例 四人被开除党籍

2016-04-28 16:43:44 胡巧灵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福州4月28日电(胡巧灵)来自莆田市纪委监察局的消息,4月27日,莆田市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其中1人被开除公职,4人被开除党籍。

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原负责人曾舒全(非中共党员)骗领坟墓搬迁补偿款等问题。曾舒全在受委派从事拱辰街道莘郊社区、南郊社区、濠浦社区部分坟墓、果树林地征迁工作中,与村干部(另案处理)合谋,骗领国家下拨的坟墓搬迁补偿款及果树补偿款共计人民币967458元(人民币,下同),并进行私分。2016年2月26日,曾舒全因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仙游一中原校长李林桦受贿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李林桦在任盖尾中学、华侨中学、仙游一中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学校基建、教学设备、教辅材料、干部调整、人员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共计31.78万元,收受烟酒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22万元。2015年12月29日,李林桦因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城厢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林国新收受他人财物问题。林国新在担任莆田公安局城厢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内多家酒店、酒吧、会所、KTV、足浴城、游戏机店、爆破公司等公共娱乐场所在治安执法监管检查及民用爆破物审批等方面提供关照,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送给的财物共计29万元。2016年3月16日,林国新因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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