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市场开拓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适应互联网经济、服务型制造、工业4.0等经济发展内在要求,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十七项具体措施:
积极开展展览促销活动
1.开展“惠民便民”促销。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惠民便民”展会促销活动,鼓励企业采取特色产品打折让利、优质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活动。
2.支持企业参加展览展销。支持工业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会,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到省外促销闽货产品,鼓励行业协会组织省内企业组团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
3.推动首台(套)研发应用。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含智能制造装备),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60%、属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给予生产企业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建设产业集群市场平台。鼓励各地在产业集中区域、产业园区、门户网站建设产品展示平台,对规模较大的重点产业集群要加快建设专业批发市场。
大力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5.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开展与产品相关联的工业设计、工程施工、产品租赁、产品售后保养维护与运营管理、产品二次开发等生产性服务,提升定制服务能力,扩大售后服务业务范围。
6.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淘宝网、京东网、亚马逊等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对网上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且在总销售额中占比3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支持建设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对入驻实体企业5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的平台,给予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7.加快营销模式创新。鼓励制造业企业面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展总集成、总承包和交钥匙工程服务。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产业集群、大型网络平台等,组织行业性或跨行业性的营销联盟或产业联盟。
8.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和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积极扶持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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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省内企业协作配套
9.开展产业链整合工作。对产业链条中缺失的高附加值环节,要促进产能严重过剩企业向补链环节发展。鼓励企业由原来省外配套转省内配套,鼓励省内企业增加互采互购,支持省内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提供精准优质配套服务。对企业购置省内生产工业机器人的,省级财政给予企业设备投资额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10.开展“手拉手”活动。对已列入省级制造业龙头企业的智能装备企业,通过带动省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进入其产业链或采购系统,且当年向新带动的单个企业采购配套产品1000万元以上,按新增采购额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同一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800万元。
11.开展协作配套对接活动。鼓励省行业协会等机构开展全省行业性产品推介、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活动,对重点推介、对接会且参会企业达30家以上的,每场次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12.优先选用名优特新产品。各地要抓紧编制名优特新工业产品推荐目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目录编制工作。
积极拓展境内外市场
13.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工业企业深入研究对接“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量身定制周边国家市场需求产品。
14.鼓励参与省外招投标项目。鼓励承接省外工程项目的我省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采购或指定我省工业产品。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省外招投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15.制定落实“一业一策”。对当前市场需求疲软的行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抓紧制定“一业一策”开拓市场政策。对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在市场开拓中遇到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
16.强化市场执法力度。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的执法检查和打击力度。
17.加强品牌质量建设。鼓励我省工业企业加强品牌质量建设,鼓励品牌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与市场销售份额,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里组织的各种标准制定、质量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