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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的学与做:将遵守规矩视作公仆本色

2016-05-10 07:04: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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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这两点说起来简单,要做到就不容易了。要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作为法官,黄志丽有个处事原则: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她认为,司法作风无小事,法官工作须讲纪律、守规矩。

2010年5月,她审理一起房产合同纠纷案。某房地产公司未如约交房,却又拒绝支付违约金。诉讼期间,被告给黄志丽打来电话,以“海南五日游”为筹码,要求法官对判决结果适当倾斜。黄志丽当即严词拒绝,并劝其将钱用在赔付原告损失上。最终,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还有当事人试图投其所好、左右判决。

在一起案件中,一名员工在被告机砖厂作业时,意外掉进搅拌池身亡。为此,死者家属索赔200万元。被告得知黄志丽酷爱书法,专门带来一块上等端砚,请她“灵活”办案,但她坚决不收。

【点评】

社会纷扰,诱惑不少。作为合格党员,理应禁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这就需要党员对纪律与规矩心存敬畏,让纪律与规矩入脑入心,并化作工作和生活的准则,不可逾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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