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的学与做:将遵守规矩视作公仆本色
2016-05-10 07:04: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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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法官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也常受到人情世故的困扰。黄志丽认为,廉洁司法需公开透明作保障。因此,她办案有两大法宝,一是快审快结,能当庭宣判的,决不另行择日宣判,不给当事人留下说情时间;二是阳光司法,把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但争议在于13岁的婚生子该由谁来抚养。在庭上,双方争执不下。刚下法庭,黄志丽就接到两通电话,一通是男方托黄志丽的老同学来说情,另一通是女方托黄志丽的姐夫来做工作。 黄志丽审理时发现,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对家庭和孩子不负责任,还有泡夜店的习惯,孩子日常起居都由女方照顾。而且孩子已满13岁,她依法征求孩子意见,孩子表示愿跟随母亲生活。 面对说客,黄志丽没生硬回绝。她和老同学聊起孩子的生活和将来,让同学明白孩子跟着女方生活,有利于孩子成长。结果,老同学不仅打消原来的念头,还答应帮忙做男方工作。同时,黄志丽跟姐夫说起父爱的重要性。最终,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父亲则承诺,与前妻共同配合照顾好孩子。 【点评】 司法要公正,更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因此,程序透明,过程公开,监督渠道畅通,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基础。阳光之下,司法才能没有黑哨,公众权益才能真正得以维护,廉洁风气才能蔚然成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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