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这两点说起来简单,要做到就不容易了。要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作为法官,黄志丽有个处事原则: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她认为,司法作风无小事,法官工作须讲纪律、守规矩。
2010年5月,她审理一起房产合同纠纷案。某房地产公司未如约交房,却又拒绝支付违约金。诉讼期间,被告给黄志丽打来电话,以“海南五日游”为筹码,要求法官对判决结果适当倾斜。黄志丽当即严词拒绝,并劝其将钱用在赔付原告损失上。最终,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还有当事人试图投其所好、左右判决。
在一起案件中,一名员工在被告机砖厂作业时,意外掉进搅拌池身亡。为此,死者家属索赔200万元。被告得知黄志丽酷爱书法,专门带来一块上等端砚,请她“灵活”办案,但她坚决不收。
【点评】
社会纷扰,诱惑不少。作为合格党员,理应禁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这就需要党员对纪律与规矩心存敬畏,让纪律与规矩入脑入心,并化作工作和生活的准则,不可逾越雷池一步。
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法官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也常受到人情世故的困扰。黄志丽认为,廉洁司法需公开透明作保障。因此,她办案有两大法宝,一是快审快结,能当庭宣判的,决不另行择日宣判,不给当事人留下说情时间;二是阳光司法,把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但争议在于13岁的婚生子该由谁来抚养。在庭上,双方争执不下。刚下法庭,黄志丽就接到两通电话,一通是男方托黄志丽的老同学来说情,另一通是女方托黄志丽的姐夫来做工作。
黄志丽审理时发现,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对家庭和孩子不负责任,还有泡夜店的习惯,孩子日常起居都由女方照顾。而且孩子已满13岁,她依法征求孩子意见,孩子表示愿跟随母亲生活。
面对说客,黄志丽没生硬回绝。她和老同学聊起孩子的生活和将来,让同学明白孩子跟着女方生活,有利于孩子成长。结果,老同学不仅打消原来的念头,还答应帮忙做男方工作。同时,黄志丽跟姐夫说起父爱的重要性。最终,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父亲则承诺,与前妻共同配合照顾好孩子。
【点评】
司法要公正,更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因此,程序透明,过程公开,监督渠道畅通,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基础。阳光之下,司法才能没有黑哨,公众权益才能真正得以维护,廉洁风气才能蔚然成风。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摘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当法官,首要的是心正,心正则眼明,心正则行端。心正了,才能做到不为物欲所蔽。”黄志丽认为,司法作风是一种精神支撑,廉洁自律是一种无形的力量。
正因如此,虽然功成名就,但她仍过着清贫的日子。至今,她仍和父亲挤在一套60平方米的老房子里,骑着电动车上下班。工作中,她拒绝当事人提供的任何便利。即使是一瓶矿泉水,她也婉言谢绝。
“如果拿了他们的财物,接个电话也会战战兢兢,何苦呢?”黄志丽笑言。
在办理一起遗产分割案件时,陈阿婆多次上门堵黄志丽。第一次,她悄悄塞给黄志丽一大包茶叶,被黄志丽谢绝。吃了闭门羹后,陈阿婆又用快递寄来一张购物卡,黄志丽依然回绝。陈阿婆仍不死心。第三次,她又趁黄志丽加班时,找上门来,将一个黑袋子硬塞到黄志丽手上:“我这个老太婆,实在不知道您喜欢什么,您看在我天黑了还过来的份上,就收下吧。”黄志丽则耐心劝说:“有理的不用找我,没理的找我也没用。您放宽心,我一定会秉公办理。”最终,审判结果不偏不倚。
【点评】
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常常意味着对唾手可得的利益说不,这正是公仆本色。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应甘于奉献,不计回报,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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