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洪涝风雹灾害致41人遇难 直接经济损失17.86亿元
2016-05-11 18:29:4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霖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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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5月11日电(袁羽)5月6日以来,福建省南平和三明两市出现暴雨及强对流天气,部分县(市)受灾严重。来自福建省民政厅消息,截至今日10时,此轮洪涝风雹灾害已致41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7.86亿元。 根据统计,截至今日10时,此轮洪涝风雹灾害已致南平、三明、福州、宁德4个设区市19个县(市、区)30.53万人受灾,41人遇难(三明泰宁35人、建宁1人,南平建阳4人、松溪1人),2人失踪(三明泰宁1人、南平松溪1人),紧急转移安置4.03万人,1292人需紧急生活救助,倒塌房屋347间,严重损房212间,一般损房1.21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4.4千公顷,绝收面积2.3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86亿元。 对于此次灾害,福建省民政厅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开展了救助工作。一方面会同当地开展救援保障、家属安抚和殡仪准备等工作。另一方面向国家民政部汇报,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Ⅲ级响应。民政部救灾工作组于5月8日22时抵达泰宁,指导开展救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和相关善后工作。此外,南平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已紧急调拨1500多床棉被、300床草席、50顶帐篷、100箱矿泉水、100箱面包等救灾应急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福建省民政厅要求,各地保持高度警惕,按职责分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工作,确保防汛防灾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基层认真组织避灾场所的安全排查,确保灾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避险场所。同时,进一步做好救灾生活类物资准备,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预案。 另外,福建省民政厅还将争取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标准,沟通协调确定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的标准,提高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和农房保险理赔保障水平,确保灾区安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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