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2016年我省计划继续资助出国留学人员80人,其中,与有关高校1∶1配套资助项目计划资助55人,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在线填写申请表,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1日-7月11日。申请人应为我省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不接受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或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 非教育系统人员申请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根据留学项目不同分别向省外事办或省外国(海外)专家局提出申请。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由省外事办负责选拔推荐人选;其他项目申请由省外国(海外)专家局负责选拔推荐人选。 此次优先资助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科学、新能源、新材料、航运物流、财税金融等专业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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