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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个人信息安全亟需立法保护

2016-05-16 08:28: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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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63.4%的网民通话记录、网上购物记录等网上活动信息遭泄露;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被泄露,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

个人信息安全亟需立法保护

东南网5月16日报道(本网记者 林先昌 郑晓丹 校通社记者 周建鹏)

“王女士,您最近需要办理贷款业务吗?我们公司主营无抵押、信用贷款业务”

“张先生,您要买家具吗?店里刚到了几款新产品。”

“林先生,您好,给您推荐几款近期行情比较好的股票。”

……

近日,不少网友爆料称,时常接到一些电话,对方连自己什么时候买的房子、装没装修都知道。“有的直接能叫出我全名,连家住哪里都知道。”不少网友表达了类似的苦恼。

警方也表示,目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爆发,由此滋生的敲诈勒索、网络诈骗等犯罪频发,社会危害严重。

近八成受访者信息曾被泄露

针对“个人信息泄露”的诸多问题,记者开展了线上调查,收到了276个调查样本。近八成参与调查的网民表示,自己曾遇到过或者怀疑自己个人信息遭泄露,有91.34%认为自己有可能是在网站注册过程中泄露了个人信息;有24.41%表示会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55.07%表示对我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

福建籍的张先生现居湖北武汉,最近一件事让他烦透了心。这段时间,他平均每天都会接到一到两个骚扰电话,他怀疑与此前自己注册的多个手机APP有关系,正考虑是否换个手机号。

与张先生有着相似经历的网友不在少数。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78.2%的网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过,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信息被泄露过。2014年7月底到2015年7月底,中国网民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和个人信息泄露等现象导致的经济损失达805亿元,超过4500万人平均损失1000元,个人信息泄露不仅影响公民网络空间生存秩序,还影响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安全。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信息网络安全技术领域首席科学家金波分析,目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黑客窃取网络账户密码、用户自己无意识泄露以及知情内部人员的泄露或贩卖。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很容易就能购买到个人信息。”多年从事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队长陈宗庆说,之前打击过一个倒卖个人信息的案件,一条个人信息从卖家层层卖出,一条信息可卖2—3元,还可以同时卖给不同买家,牟取暴利。

记者也从多个信息源获悉,以信用贷款行业为例,公司都有专门从事电销的业务员,这些业务员只需花200元到500元不等的价格就可以买到一些含有个人信息的“名单”。

记者也拿到了一份这样的名单,上面包含姓名、住址、电话、出生年月等。“花高价买的名单,信息会更全,包括房产、车子等情况,名单购买的渠道也很多,一般都有些固定的联系人。”一位内部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专家呼吁加快立法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呼吁,应该尽快制定《个人信息法》,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管理,让泄露或出卖者受到法律惩罚。

针对互联网信息泄露等现象,公安部十一局总工程师郭启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相关企业和部门应该建立与工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严厉打击网络攻击、窃取贩卖大数据及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监管;此外还应该加强互联网安全防范,加强网络安全机构、队伍建设,提高互联网安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认为,目前我国的多部法律都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条文,从民法来看,主要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进行刑事诉讼。

丁兆增建议,从顶层设计角度看,针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专门立法,有利于增强个人信息安全的关注度,对司法部门也有引导和规范作用,希望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能够尽快出台。

另据了解,在中国首部网络安全法草案中,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已被置于重要地位。根据草案,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应公开收集、使用规则;对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警方也提醒广大网民,对个人重大信息的使用要慎之又慎,时刻保持警觉,注意防失密、防骗密、防窃密,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受到不法侵害后,要注意好相关证据资料,尽快拨打110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查询冻结、快速止付等工作,公安机关将尽最大努力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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