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项裕兴 通讯员 陈晓星 王华耀) 6日9时,在建宁县国税局七楼会议室内,正在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建宁县某食品公司少缴税款案件审理会议。会议由该局首聘的3名“人民陪审员”代表参与案件的现场审理,县人大、政协以及县局廉政监督员代表列席旁听,共同见证建宁国税首例陪审员参与的重大涉税案件审理全过程。 建宁国税学习借鉴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引入陪审机制,由聘请的“人民陪审员”作为第三方参与税务案件审理的模式,是一个全新创举。 参与案件审理的陪审员代表陈先生表示,国税局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税务案件审理,自我约束行政权力、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做法,既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体现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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