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3日讯(福建日报 宁纪) 日前,福安市纪委通报1起在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典型案例,三名村干部被处分。 2015年12月间,经福安市穆云畲族乡王楼村支书兰反修、村主任兰伏宝、党支部委员雷伏仁等三人商议,由兰反修虚列发票从村委账户中套取福安市财政局、民宗局拨付给王楼村委的建设村级茶厂补助款2万元,用于支付其三人与他人共同投资的福安市穆云王楼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茶叶加工厂费用。按注资比例,兰反修占4800元,兰伏宝占600元,雷伏仁占400元。2016年3月20日,王楼村委向王楼合作社收回2万元上级补助款。5月16日,福安市纪委给予兰反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兰伏宝党内警告处分。雷伏仁还涉及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5月27日,穆云畲族乡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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