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 记者近日获悉,今年福州将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为300户计生困难家庭修缮房屋。这也是福州市委、市政府2016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据介绍,修缮工作具体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并确定适合本地实际的修缮补助标准。连江、闽清、罗源、永泰修缮资金平均每户控制在3万元至4万元。个别面临倒塌的房屋,经过有关部门会同审核认为需要重建的另行处理。拆旧重建对象可同时享受其他部门的安居(造福)工程补助。 资金安排方面:连江县修缮资金由福州市财政和县财政各出一半;罗源、闽清、永泰修缮资金由福州市财政负担三分之二,所在县财政负担三分之一;其他县(市、区)每修缮一户由市财政补助5000元(修缮款不足5000元的,按实际费用补助)。 申请房屋修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修缮对象应属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家庭中的困难家庭;需修缮的房屋严重破损或面临倒塌,被认定为危房,且该房屋是申请人唯一住房,自身无财力修复。符合条件的对象,由本人向住房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协会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县(市、区)两级计生协会审核并公示后,上报市卫计委、市计生协会确认修缮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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