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招生政策有变化 师范类专业暂停招生
2016-06-21 07:48:4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晚报6月21日讯(记者 张笑雪)昨晚,闽江学院招生科科长刘晓云通过福建高考信息平台,和广大考生和家长交流该校今年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录取规则等情况。 该校今年新增机械电子工程本科专业;师范类专业、闽台合作(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暂停招生。 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点变化:音乐类专业由原来的按综合分录取改为文化和专业都上线后,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闽台合作项目有“3+1”和“4 +0”两种办学模式。 根据往年情况看,本一线下10分左右的考生报考该校本二批校本部的专业希望比较大。 |
相关阅读:
- [ 06-13]闽江学院通俗作品演唱专场上演
- [ 06-08]太平财险与闽江学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深度合作
- [ 06-02]闽江学院大学生志愿者走进福利院与小朋友们共度六一
- [ 05-24]驾照自学直考榕首批4人领证 闽江学院大学生花三千元53天
- [ 05-22]第七届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在闽江学院举行
- [ 05-20]闽江学院通俗作品演唱专场在福建大剧院上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