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从“为官四要”到全面从严治党
2016-06-29 07:09: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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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3月,宁德地委、行署出台“廉政12条”,规定“公务往来不收礼”“下基层不准大吃大喝”等。一个多月后,又出台了“五项补充规定”。 从宁德“廉政12条”到中央八项规定,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强力清房到“打虎拍蝇”……站在历史的轴线上,我们可以鲜明地感受到习总书记对反腐倡廉、正风肃纪的一贯坚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近年来,我省以民心为指向,在“严”字上铆足力气、下足功夫—— 反腐“零容忍”,信访“零暂存”。自2015年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件进行100%核查和处理,要求在3个月内办结,做到增量趋于零、存量逐件清。截至目前,市县乡三级已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 严肃执纪问责,护航精准扶贫。我省健全扶贫领域监管长效机制,下发《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等12种问责情形,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制度遵循。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利、贪污受贿、吃拿卡要,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我省下发专项工作意见,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六类重点问题,包括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虚报冒领惠农资金、侵占征地拆迁款等,一大批“蝇贪”“蚁贪”被查,群众拍手称快。 从严治党,从治理“四风”起步,也从治理“四风”延伸。从公款接待、公车使用、公费出国出境,到贺年卡、中秋博饼、网上礼券等,逐项整治。2013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44起,处理790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73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207人,全省通报798批1933起典型案例。 既纠“四风”,又查违纪;既拍“苍蝇”,又打“老虎”。一方面,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松。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677件,其中,查处厅级干部案件57件,县处级干部案件770件,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等一批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而“落马”。 另一方面,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实施廉政谈话和函询机制,启用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抓早抓小,一旦发现不正之风和违纪苗头马上就管,触犯了纪律、破坏了规矩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2014年至今年5月,全省共对15677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函询。今年1-5月,全省谈话函询、轻处分及组织处理人数占总处理人数的88.04%,体现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要求。 “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以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为主体,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通报曝光的制度链条,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2014年至今年5月,全省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207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0人次,作出组织处理和通报批评等其他处理1742人次。 一系列“组合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彰显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也让群众从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去年,全省群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上访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4%、29%;全省反映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了8.4%。 党心聚则民心振,民心振则百业兴。肩负着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牢记习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福建正奋力前行在新的“赶考”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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