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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7·9”特大洪灾受灾户入住新居提速

2016-08-05 10:50: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闽清灾民入住新居提速

“最小志愿者”一家签订灾后首份购房协议

东南网8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 赵锦飞 实习生 陈睿 陈燕) “35年来,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房。”闽清受灾户黄诗灵在购房协议上签字时,激动得手发抖。

近日,在省市县各级政府的救灾政策支持下,闽清“7·9”特大洪灾受灾户入住新居提速。8月1日,闽清县梅溪镇“7·9”特大洪灾重建户购房签约仪式在当地举行,“最小志愿者”黄书豪一家签订该县第一份购房协议。

本报曾在7月22日的报道《守望相助,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中报道过黄诗灵一家的事迹,作为受灾户,黄诗灵不顾自家的灾情,带着自己的孩子黄书豪,毅然加入到救灾工作中。

黄诗灵是孤儿,自小吃百家饭长大,村里照顾他,将他们一家安置在一个过世五保户的平房里。因为在半山腰,这次洪灾中房子遭了灾,西北角塌了一半,成了危房。

村里紧急联系了一栋空房让他们暂住,但房里没有卫生间,一家人上厕所和洗澡都要走一段路到亲戚家。

他们一家的窘境见报后,政府和社会爱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爱心企业家张朝锦向黄诗灵一家捐赠5万元。

此外,按照《闽清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受灾户重建可以享受省、市、县三级补助。其中省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5万元补助;市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2.5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3万元补助;县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1.5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黄书豪一家属于一般重建户,可以享受省、市、县三级重建补助资金共计6万元。

有了政府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后,黄书豪家拿出其中8.5万元当首付,购买了梅溪镇一个在建多层住宅小区的6号楼502室。

“我老公前天来看房,昨天又来看房,天天都要看,生怕房子会自己长腿跑了。”妻子梁红梅说着说着,黄诗灵的脸便红了起来,一家人的喜悦都写在脸上。

记者来到黄书豪一家新房所在地看到,这是一处仍未交房的楼盘。售楼部工作人员说,他们这次拿出了31套房源作为爱心房,供台风中受灾户挑选,而且每套优惠后的价格比市场价低10万元。

闽清除了鼓励灾民到城镇购买住宅,还鼓励重建户参照省璜镇玉水造福搬迁工程模式,建设多层公寓楼。

“灾民首次购买城镇普通住房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闽清县地税局有关人士说,地税局引导有条件受灾群众到城镇购买住宅,实施契税优惠政策,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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