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12日电(林嘉琦 通讯员 杨新勇)12日,记者从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获悉,福建省高速公路将在去年沈海、福银、京台等高速公路28对服务区建成一期56座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基础上,再选取55对服务区建设110座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站。 建设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站是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和国电福建省公司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预计110座汽车充电站将于今年年底建成,明年年初投入运营。二期充电站建成后,电动汽车快充站将覆盖全省高速公路83对服务区,占到全省已开通运营服务区的75%以上,届时全省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将基本建成。 据悉,福建省高速公路电动汽车充电站均采用快速充电模式,单座快充站建设规模一般为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2台120KW整流机、4个充电桩,并视场地条件设置4至8个充电车位。据现场人员介绍,充电桩分为快充与慢充两种模式,最快1个小时可充满电,慢充需要2个小时,每次充电可行驶120公里。 此外,记者还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福建省开始执行新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试行期为一年。新的充电服务价格分为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价格和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量收取。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服务价格上限标准为电动乘用车1.0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为0.8元/千瓦时(不含电费),下浮不限。其他经营性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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