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7日讯(福建日报 杨新勇 欧建枢) 近日,省高速公路公司与国电福建省公司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二期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站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将在去年在高速公路28对服务区建成56座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基础上,继续共同合作在全省高速公路再选取55对服务区建设110座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站。 目前,双方正开展新建充电站的选址和现场勘测工作,预计110座汽车充电站将于今年底建成,明年初投运。建成后,电动汽车快充站将覆盖全省高速公路83对服务区,占到全省已开通运营服务区的75%以上,届时全省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将基本建成,电动车主可在省内高速公路畅行无忧。单座快充站建设规模一般为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2台120kW整流机、4个充电桩,并视场地条件设置4至8个充电车位。充电桩分为快充与慢充两种模式,最快1个小时可充满电,慢充需2个小时,每次充电后可行驶120公里。 此外,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6月1日起,我省开始执行新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试行期为一年。新的充电服务价格分为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价格和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量收取。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服务价格上限标准为电动乘用车1.0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为0.8元/千瓦时(不含电费),下浮不限。其他经营性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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