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六五”普法成果巡礼:让法治信仰植根于灵魂深处
2016-08-25 07:07: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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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信仰植根于灵魂深处 ——全省“六五”普法成果巡礼 东南网8月2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沈海生) 6月1日,照例是东山县铜陵镇公园社区老年法制学校开课日。上午9点,校长林建德精神矍铄地走上讲台,今天他开讲的题目是《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台上,94岁的林建德讲得认真;台下,30多位阿公阿婆级的学员听得仔细。台上台下互动频频,问答阵阵。 也正是这一天,北京喜讯传到海岛: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召开的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林建德被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荣誉称号。林建德以他94岁的高龄和29年的坚守,成为全国唯一活跃在普法第一线的“鲐背老人”。 在这次会议上,我省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的共计63个。这既是中央对我省“六五”普法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省即将开展的“七五”普法工作的期许。 从“关键少数”推及“大众多数” 2015年3月25日,省委书记尤权在全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上指出,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保持敬畏之心,常怀戒惧之意,真正让法治信仰深深植根于灵魂深处,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 “六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福州、厦门、泉州、龙岩等地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各地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学法考试成为新常态。 “重点对象”还延伸到其他群体。 “六五”期间,全省各地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网络体系,推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法官检察官送法进校园”、青少年法治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校园安全普法活动蓬勃开展。 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全省各地将普法工作纳入机关干部服务企业活动内容,开展了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务工人员法律培训等活动,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水平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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