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违纪,院长难逃问责 东南网9月2日讯(福建日报 张文 黄声垒)37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评成二级残疾,违规领取补贴。日前,闽清县六都医院院长余涛因本院医生陈学先擅自出具残疾证明被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初,闽清县残联在“两节”期间慰问残疾人时,发现部分持残疾证的人残疾评定等级不符。县纪委介入调查发现,池园镇、塔庄镇竟有40多人持有一级、二级视力、听力残疾证,而且,这些残疾证的评定全部出自坂东镇六都卫生院医生陈学先之手。 原来,陈学先在两年前认识了一个叫阿友的人,两人熟悉后,阿友找陈学先开具了一份听力二级残疾的鉴定,上报残联注册后,“阿友”享受相关补助。“投桃报李”,阿友送了1000元现金和一条香烟给陈学先。 从此,阿友便成为一名医托,对想开具残疾鉴定的,每人收取2500-3300元,同时,每办理一人,阿友便送给陈学先500-1000元。两年左右,陈学先给37人做了残疾鉴定,收取阿友奉送的好处费3.2万元,陈学先出具鉴定时基本不与鉴定人见面,曾经一天鉴定了7个人。 医生胡作非为,医院领导是咋管的?县纪委在对该院院长余涛调查时发现,余涛平时对陈学先的工作基本不闻不问。“开会、学文件都有叫陈学先参加,文件对残疾评定的要求我也有传达,可会后他就是不按照文件要求做。”余涛对于下属违规自己也要担责表示很“委屈”。 “作为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既不从业务上对部属严格要求,也没有从党性规矩上对党员干部提醒教育,这明显是失职。”县纪委相关负责人拿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指着上面的条文说,“关键还是要从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敲实主体责任。这个案例,表面看是医生违纪违法,但其背后是该院党组织、院领导对党员干部失教、失察、失管。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以文件代替监督,以开会代替落实,不做深入、细致、具体的实际工作,出了问题还不想承担责任。我们就是要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层面来问责,板子要打关键少数。” 闽清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六都医院院长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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