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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写实记录

2016-09-03 17:55:54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评价注重写实记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管理系统)完成,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后均需在系统上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在省级管理系统中的评价记录要遵循如下程序:

高中学校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入学生成长记录册。材料收集可以灵活采取文字、照片、录像等形式;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高中毕业前,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陈述报告和典型案例材料,并撰写简要评语,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每学期末或次学期初,高中学校必须在班级、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将拟录入省级管理系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公示。每学期形成一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导入。

学生高中毕业前,《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存入学生档案,并提供高等学校招生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办法明确,省教育厅通过省级管理系统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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