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 正文

省民政厅积极防御应对“鲇鱼”台风  要求2小时内上报灾情初报

2016-09-27 12:51:55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9月27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鲇鱼”台风防御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做好防御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落实灾情管理和应急救助责任,受灾后第一时间掌握信息、2小时内上报灾情初报,灾情稳定前严格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设区市民政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应在每日9时、16时前,两次上报后续灾情,如遇重大灾情须及时与同级防汛部门会商后上报,确保灾情管理工作及时有效。

同时, 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充实及调运生活类救灾物资,并协议一定数量的食品、饮用水,提前做好灾民救助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情,确保能及时适应灾害应急救助需要,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协助有关单位及时转移安置居住在低洼、危险地段人员和近海养殖业、海上作业人员;对可能使用的避灾场所进行安全巡查,落实避灾点安全管理责任及物资配置等,确保避灾点的及时启用和有效保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