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30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泉丰纪) 日前,泉州市丰泽区纪委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丰泽区民政局原局长林星亮,在担任丰泽区清源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及区民政局局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15.2万元、购物卡计1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10万元。丰泽区东海街道浔埔社区农技员黄章招,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渔业补贴款共计53.86625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25万元。丰泽区纪委给予林星亮、黄章招两人开除党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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