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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推“互联网+流通”计划 鼓励争创“闽货”品牌

2016-10-14 08:35:14 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多项优惠政策密集出台

我省将辅导“互联网+流通”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成熟时,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节约集约的“互联网+流通”项目,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兴办“互联网+流通”项目,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鼓励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措施,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引导线上企业线下开设实体店铺,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

对经认定的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将一次性给予50万~1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给予新建每平方米100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万元的孵化用房补助。

对在“互联网+流通”领域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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