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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协提示汽车消费四大“陷阱”

2016-10-14 21:23:34 刘姝君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福州10月14日专电(记者刘姝君)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对汽车消费一些“陷阱”进行曝光,提醒消费者注意提防。

一是汽车合格证“被扣押”。近年来,个别汽车经销商因为资金紧张,将汽车合格证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销售后也未立即办理赎回手续,导致消费者无法上牌。

二是汽车销售强制搭售保险。如要求消费者几年之内必须在4S店内办理保险,且保险价格高于市面价格。有的车行表示,不在其店内购买车险,就无法享受“三包”或无法享受优惠等。

三是经营者只管卖车忽视售后服务。一些4S店在维修后没有按照规定开具维修记录,有的4S店虽开了维修记录,但消费者不注意保管,加上汽车质量检测难等原因,一些消费者提出退车、换车的要求,往往难以实现。

四是收费维修部分汽车配件只换不修。商家往往假借难以维修只能更换之名,大面积更换汽车零部件,消费者因缺乏汽车维修的专业知识,只能任其宰割。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应仔细查看购买车辆合格证,比对合格证上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果消费者在购车时遇到经销商不能同时交付合格证的情况,应与经销商书面详细约定经销商交付合格证的具体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意外损失的赔偿条款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购买汽车时,要与经销商签订完整合同,要确认合同中的车辆详细信息无错误和缺漏,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等要素,重视诸如免费保养计算方式、交付车的时间地点等细节的约定,明确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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