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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网约车落地细则:不控量 运价市场调节

2016-10-15 08:03:47 袁丽群 陈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建宇/制图

东南网10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 陈超)

关注理由 今后,新增出租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无偿使用;网约车的运价,实行市场调节。省政府近日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同时,省交通厅等七部门也联合出台了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两个文件,对福建省的传统出租车经营权(出租车牌照)改革、网约车价格等做出了规定。

传统出租车

新增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省政府意见规定,今后我省新增出租车牌照一律实行期限制,无偿使用,不再实行无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各市、县(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现有出租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由各市、县(区)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过渡方案,确定经营期限。

过去几年,榕城出租车牌买卖火爆,最高时一个牌照可卖到近百万元。但省政府意见对买卖进行了一定约束,新增出租车经营权不得变更经营主体,骨干企业因集约化、规模化经营需要进行重组或兼并产生的经营主体变更除外。既有的出租车牌照,在期限内需变更经营主体的,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意见还规定,力争到2020年,全省行政区域内取消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新增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签约率达到100%。

鼓励个体出租车主组建公司

传统的出租车如何转型?意见还指出,各市、县(区)政府应鼓励出租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组建骨干出租汽车企业。此外,鼓励个体巡游车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对通过转型升级实行公司化经营的巡游车企业,可奖励一定比例的新增巡游车经营权指标,具体比例由各市、县(区)政府确定。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福州有不少私人的士车主,每人手上掌握几张车牌,分散式经营,抗风险能力差,部门管理难度也大。政府鼓励这些车主组建公司,规模化经营,既方便管理,也提高车主的抗风险能力。

网约车

是否限车型,省里不作统一规定

昨日下午,省交通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意见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在我省设立企业法人机构,在服务所在设区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而目前,福州已有滴滴、易到、神州、首汽四家网约车公司。其中,一些公司只是和福州本地租赁公司合作,没有在福州设立分支机构,不能对旗下网约车进行有效管理。

而近期北上广深的网约车地方细则征求意见稿中,都对网约车的轴距和排量做了限制。有网约车平台认为,这是变相对网约车数量进行管控。但在七部门意见中,并未对我省网约车作出具体的统一规定,而是明确:网约车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确定。这也意味着,我省是否会对网约车的车型进行限制,还要看各设区市的地方细则。

此外,在网约车驾驶员方面,七部门意见还规定,我省网约车驾驶员,不得超过退休年龄。

的哥开网约车,不需再考证

对于网约车,市民最关心的还是价格问题。此前“新政”中规定,各地政府可以执行政府指导价。不过,此次七部门意见规定,我省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网约车经营者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

七部门意见规定,各地交通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抓紧协调网约车许可事项进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该意见还明确,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交通运输部门可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不需再考试。

顺风车出行,每车每日不超4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这一出行方式因可分摊出行成本、乘坐地点灵活,被越来越多人所接受。

对此,七部门意见规定,拼车不属于网约车,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拼车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顺风车出行,每车每日不得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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