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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将再审 福建高院:量刑明显不当

2016-10-19 20:49:04 白杰戈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央广网福州10月19日消息(记者 白杰戈)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两年前,18岁的小刘网购了24支台湾地区卖家标称的“仿真枪”,但是被海关查扣,经过鉴定,其中的20支属于枪支。他因此以走私武器罪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事件引发争议,他的父母提出申诉。昨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原判决量刑明显不当,决定再审这个案件。

今天下午,小刘的父母正准备坐车去漳州,明天是他们每个月一次到漳州监狱例行探视儿子的时间,不过这一次,心情有所不同。小刘的父亲刘先生介绍:“我现在在火车站那里排队买票,就是到漳州,明天见儿子,每个月20号都要去见,这个月去见他,就是我们心情会好一点。”

刘先生说,他们是在昨天中午接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领取了再审决定书,再审法官已经在昨天前往漳州,相信小刘现在已经知道再审的消息。福建省高院的通报说,他们依法复查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小刘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福建省高院将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择日公开开庭。

事发在2014年,小刘18岁,在四川老家通过网络向一个台湾的卖家购买24支“生存游戏BB枪”,总价格30540元人民币。他的母亲胡女士回忆,“他(儿子)跟我们讲一两支的话台湾那边不发货,要达到一定的钱,3万块钱才发货。”

小刘没有拿到这些枪,而是在家里等来了海关的工作人员。母亲胡女士告诉记者,“那个钱后来被退回来了,听说卖家告诉我儿子,这个东西被海关扣了,钱我退给你。”

2014年9月29号,小刘被逮捕。去年4月30号他被福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8月25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律师在这之后成为小刘的辩护人。他结合小刘写的材料,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无罪申诉。今天,徐昕向中国之声表示,他会在下周一到福州跟法官见面,“我们会提交几个申请,比如说对这个所谓的仿真枪进行重新鉴定,申请对这个原来鉴定的鉴定人和复核人的笔迹进行鉴定,然后再就是沟通开庭的时间,希望能够尽快开庭。”

徐昕表示,仍然准备做无罪辩护,“因为这个案件涉及到两个焦点,一个是以前大家都没太注意的,就是这个案子证据是不足的,他有很多环节就是脱节的。”

徐昕说,一二审判决中只证明小刘向网名叫“碧海蓝天”的卖家购物,以及一对台湾夫妻向小刘发货,但不能证明这对台湾夫妻就是“碧海蓝天”:“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他买的枪和最后被扣的枪是不一样的,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买的4支长枪都是充电的,但是被扣的枪全部是充气的。”

徐昕还对一二审判决中的一些证据提出疑问。他表示,小刘只是为了买玩具枪,没有主观故意,也没有造成危害,“客观上他没有犯罪的行为,这个枪根本就没有到手,客观上就没有收到这个枪。”

案件的另一个焦点是仿真枪的认定标准。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同样看起来是一杆枪,法律上到底属于真枪还是仿真枪?这个标准的变化曾经引起争议。根据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查询,日本和台湾地区认定枪支致伤力的标准为20焦耳/平方厘米,是中国公安部现行标准的11倍。因此在邻近国家和地区属于合法玩具的枪形物品,只要一入境就会被鉴定成“中国特色”的枪支,对于相关当事人的处罚也会跟真正的枪支案同等。朱征夫因此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提案中,建议重新审查相关的枪支认定标准。

为了方便探望儿子并且为他的案件申诉,小刘的父母离开四川老家,到福建打工。小刘的母亲胡女士介绍,案发之后他们已经联系不上台湾的卖家。今年4月福建省高院宣布对这个案件立案复查,胡女士说,在这之前儿子在监狱里表现悲观,“他老是觉得自己被判了无期徒刑,表现再好,出来也跟我们这个年龄差不多了。”

今天,小刘的父亲介绍,9月份见到小刘,他的情况已经好转,“上个月我们见他,比上上个月要好得多。因为我们给他宽慰,说这个事情很快就会有结果,绝对不会是那样坏的消息,不可能是那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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